毕业设计(论文)智能管理系统

关于校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及省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申报和推选工作的说明

发布时间:(2019-05-24)

 

各学院及教务员:

2019届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即将结束,请各学院在按计划和流程完成各阶段工作的基础上,认真做好校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的申报和江苏省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的推选工作,具体要求如下:

一、从严申报:申报学校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和推选江苏省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是学校的一项重要而严肃的工作,各学院应本着公开、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从本学院最优秀的毕业设计(论文)中进行遴选和申报,严格把关。

1、校优比例不得超过本学院本届毕业设计(论文)总人数的3%,推选省优比例不得超过本学院本届毕业设计(论文)总人数的5(不足一人的可按一人算);团队数:申报校优和推选省优每学院皆不超过两项;

2、查重文字复制比:校优毕业设计(论文)不得超过15%,推选省优毕业设计(论文)不得超过10%

二、各学院应制定校优毕业设计(论文)产生和拟推选省优毕业设计(论文)遴选办法(原则和要求、步骤、时间安排、方式方法等),并于下周五(531号)下班前报教务处备案。